委托出口(代理出口)货物怎么办理退(免)税?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担什么责

直接结论: 委托出口货物,增值税退(免)税由委托方申报办理;受托方(代理出口企业)须先办理出口退(免)税备案,再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申请开具《代理出口货物证明》并转交委托方。2026年起,证明开具期限由"次年4月15日"统一放宽至36个月。

委托出口的退(免)税到底由谁申报?

按财税〔2012〕39号,委托出口货物由委托方申报增值税退(免)税和免税,受托方不直接享受退税。生产企业委托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,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适用免退税,计税办法与自营出口一致。

受托方要办哪些手续、开什么证明?

受托方(代理出口企业)须先办理出口退(免)税备案,再申请开具《代理出口货物证明》,并及时转交委托方。委托方凭该证明、代理协议副本、出口报关单及进项专票等凭证,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(免)税。

2026新规对代理出口证明期限有什么变化?
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第三十六条明确:受托方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申请开具《代理出口货物证明》,超期或委托方已注销、非正常的不得开具。2025年12月31日前委托出口的,期限放宽至2028年12月31日前。

主体 谁来申报退(免)税 关键凭证 主要时限
委托方(生产企业/外贸企业) 委托方申报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、代理协议副本、报关单、进项专票 退(免)税申报期内
受托方(代理出口企业) 不开退税,负责开证明 办理出口退(免)税备案 + 申请《代理出口货物证明》 报关出口起36个月内

关键要点

📌 本文最近更新于 2026年10月 · 中钧财税整理(如与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不符,以其为准;咨询 0757-2220222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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