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公司法下股权有什么变化?5年实缴、转让免同意、第88条连带
直接结论: 2024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新《公司法》对股权影响重大:注册资本须 5 年内实缴(存量公司"3+5"过渡);对外转让股权不再需要过半股东同意(保留优先购买权);最关键的是第 88 条——未实缴的股权被转让,转让人要对受让人未缴部分承担补充/连带责任。
5年实缴对老公司意味着什么?
新设公司注册资本应在 5 年内缴足;存量公司有过渡期安排("3+5")。大量认缴额过高、长期未缴的老公司,面临减资、补实缴或注销的选择,建议提前规划。
股权转让还要其他股东同意吗?
新法下,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不再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,只需书面通知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。流程比旧法简化,但优先购买权仍受保护。
第88条为什么代办必提示?
旧股权被转让时,若转让人未实缴,转让人要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或连带责任。这意味着:接手未实缴股权的买家若失联或不缴,原股东可能被追。中钧做股权变更代办时,必须向客户提示这条风险。
其他相关新规则
- 异议股东回购: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请求公司回购股权;
- 股东失权:未按期缴纳出资,经催告仍不缴,丧失未缴部分股权;
- 加速到期: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债权人可要求提前缴纳出资。
关键要点
- 5年内实缴(存量3+5过渡);
- 对外转让免过半同意、留优先购买权;
- 第88条:未实缴转让,转让人担连带/补充责任;
- 异议回购、股东失权、加速到期同步生效。
中钧财税能帮什么
中钧财税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 DLJZ44060620220054,可协助佛山企业应对新公司法下的减资、实缴规划与股权变更代办,并在代办中提示第 88 条等连带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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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❓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还要实缴吗?
答:要。新设公司注册资本须5年内缴足,存量公司有"3+5"过渡期安排。认缴额过高且长期未缴的老公司需提前规划减资或补实缴。
❓ 股权转让还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?
答:新法下不再需要过半股东同意,但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,转让方须书面通知。
❓ 什么是第88条连带责任?
答:未实缴的股权被转让,转让人要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或连带责任。买家失缴时原股东可能被追,股权变更代办须提示此风险。
📌 本文最近更新于 2026年8月 · 中钧财税整理(如与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不符,以其为准;咨询 0757-2220222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