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招用超龄劳动者合规指南:书面用工协议、最低工资与工伤保险(2026新规)
直接结论: 自2026年7月1日起,企业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(含退休返聘),不再一概按劳务关系"脱保"处理,而须依据五部门令第56号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签订书面用工协议,并保障其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工伤保障四项基本权益。
哪些人算"超龄劳动者",企业招用要适用新规?
境内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、受单位劳动管理并从事有报酬劳动的劳动者,适用该规定;已按规定提前退休后被招用的,同样适用(第2条)。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,仍按劳动合同法保障,不在此列(第23条)。这意味着退休返聘的技术骨干、保安保洁等都被纳入保障范围,企业不能再以"到龄"为由简单排除劳动保护。
企业招用超龄劳动者必须签什么、保什么?
核心是一份"书面用工协议"而非劳动合同。用人单位须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,约定协议期限、工作内容、地点、时间、休息休假、报酬、社保、劳动保护等事项(第6条);协议到期或约定工作完成即终止,协商一致也可解除(第7、8条)。同时须保障四项基本权益: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(第11、12条);一般不安排加班(第9条);提供适配岗位与安全教育(第13、14条);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、个人不缴费(第15条)。
不签协议、不缴工伤保险会有什么后果?
若违反加班限制、最低工资或足额支付规定,超龄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,人社部门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监察(第20条);违反安全生产法、职业病防治法的,由对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(第21条)。因四项基本权益发生争议的,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,其他争议可直接向法院起诉(第19条)。简言之,新规把"银发用工"从模糊地带拉进了明确的合规框架。
| 用工类型 | 适用规则 | 是否签劳动合同 | 工伤保障 |
|---|---|---|---|
| 普通劳动者(未达退休年龄) | 劳动法 / 劳动合同法 | 是 | 参加工伤保险 |
| 弹性延迟退休期间 | 劳动合同法(第23条) | 是(劳动关系) | 参加工伤保险 |
| 超龄劳动者(退休返聘等) | 暂行规定(第56号) | 否,签书面用工协议 | 须参加工伤保险(第15条) |
关键要点
- 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由人社部等5部门令第56号公布,2026-05-10发布、2026-07-01施行,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的规章。
- 适用范围:境内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、受管理且有报酬的劳动者,含已提前退休再被招用者。
- 企业须订书面用工协议,明确期限、岗位、报酬、社保、劳动保护等;到期或工作完成即终止,协商可解除。
- 超龄劳动者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,且至少每月以货币足额支付一次,不得用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。
- 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费,个人不缴;工伤按规认定、鉴定并享受相应待遇。
- 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,不适用本规定,仍按劳动合同法等保障;两类用工边界须分别把握。
📌 本文最近更新于 2026年9月 · 中钧财税整理(如与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不符,以其为准;咨询 0757-22202227)